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是对传统金融功能的深化,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体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监管局”)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锚定完成好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引导金融机构立足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规划,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科技金融就是要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内蒙古监管局将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煤基新材料、生物育种、草业等内蒙古优势领域,大力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科技创新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力争早日实现“进中游”的发展目标。
一是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规范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设立,做精做深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重点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产业项目,推动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前沿技术攻关,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占比相关联的授信条件。引导保险机构对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财产损失、科研经费损失等给予保障。二是丰富科技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立足内蒙古地区特色和科技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创新开发产品,采取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扩大科技成果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运用范围,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努力实现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三是优化科技金融外部协调联动。精准对接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金融需求,研究制定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办理效率。探索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设立专门风险补偿基金。
绿色金融就是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和举措关于球友qyh会体育,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服务关于球友qyh会体育。内蒙古监管局将努力构建具有地区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助力自治区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一是推动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自治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等三大战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森林生态保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等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二是推动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煤电油气先进产能,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新型电力系统重大示范工程和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支持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加大在环境恢复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双碳”目标。三是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引导保险机构针对地区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围绕旱灾、雪灾和虫鼠害等自然灾害,推动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支持推动内蒙古自主开展草原保险试点,积极为森林、草原等具备固碳作用的标的提供保险保障,丰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的保险供给。
普惠金融旨在实现金融服务的普及化和均等化,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和发展机遇。内蒙古监管局将推动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觉担当惠民利民的职责使命,提供更加普惠多元的金融服务,让自治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加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监测,实现民营小微企业“能贷快贷、能贷真贷、能贷直贷、能贷能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金融助企百千万”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支持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具有内蒙古地区特色的中小企业。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强化对种业振兴、奶业振兴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保险给予适当补贴。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服务,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拓展“金融乌兰牧骑”“草原金融轻骑兵”等服务模式,提升农牧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三是支持重点领域提质增效。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综合金融保障,支持呼和浩特等城市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发展“惠蒙保”“惠民保”等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丰富和完善自治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全面履行党中央赋予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养老金融着力解决人口加速老龄化的相关问题,加强对老年群体的金融服务和青壮年群体的养老规划金融支持。内蒙古监管局将围绕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督促金融机构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拓宽养老金融业务,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为建立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贡献金融力量。
一是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督导机构执行养老保险公司监管办法,完善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安排。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理财、保险及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针对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政策,强化对合格养老企业信贷投放的力度和精准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产业及相关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信托业转型发展,鼓励培育养老信托。三是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探索包含长期护理服务、健康产业服务、商业健康保险新险种,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信息与医疗保障信息的共享。四是推动适老化改造。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老年群体的人工服务,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保留现金等传统服务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投入建设适宜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的社区,鼓励金融机构规范建设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
数字金融是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数字技术赋能金融行业,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内蒙古监管局将继续支持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和“东数西算”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深化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探索建立向北开放的产融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助力打造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注入数字新活力。
一是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推动提升内蒙古枢纽节点和其他算力枢纽节点的网络传输性能,扩充互联网出口宽带,进一步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加快整合银保、支付、税务、社保、移动通信及其他部门信息,构建安全、合规、统一的数据要素平台,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信息科技应用和监管体系。加强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数字运营思维,加快数字金融产品创新和迭代,持续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数字化转型监管评估,将转型成效纳入科技监管评级体系。三是积极推动科技领先银行向中小银行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服务。鼓励自治区法人银行探索数字化转型,强化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快建设与数字化转型相关匹配的风险控制体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提升金融机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